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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部署国企剥离“三供一业”市场化运营模式崭露头角(2)

2018-01-30 16:01:3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为何目前要推进“三供一业”移交分离工作?周丽莎向记者表示,改革开放前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国家安排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任务,企业不用关心运行成本问题,也可以负担“三供一业”的相关支出。

而到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93年推行公司法和进行企业改制后,国有企业成为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竞争主体。“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现象的存在给企业的经营造成了负担,也不利于国企向市场化方向发展。因此推行这项改革在深化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相当重要。

周丽莎还向记者指出,为确保进一步减轻国企负担,国企“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工作还将在未来若干年内继续推进。

可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

目前,我国不少地区正处于一年中温度最低的季节,而不少大型国企恰巧位于气候寒冷的北部和西部地区。如何确保供暖、供水、供电等与保障职工平安过冬的基本公共服务在改革过程中实现平稳交接、平稳运行?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相关提问,周丽莎作出了系统阐述。

她表示,要保证相关改革平稳运行,首先要明确推进“三供一业”移交的方式方法。目前来看,相关业务移交的第一种做法是直接交由当地政府运营。有些地方政府可能在接收国企供水、供电、供暖、物业服务时遇到财力上的困难。对此,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台多个文件对此进行财力保障。

例如,2016年6月,多部委印发《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补助50%,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除直接移交地方政府外,周丽莎认为,在“三供一业”移交中应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对于大部分国企来说,供水供电等业务与其主业无关,无法从中产生盈利,甚至给企业带来负担。不过,如果将其移交给社会上以此为主业的企业进行运营,则很有可能盈利,从而激发企业参与改革的积极性。除此以外,为“三供一业”业务设立专门基金和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比较好的操作办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推进“三供一业”移交市场化操作已有先例。例如,位于甘肃省的中铝股份连城分公司,通过组织业主委员会对接物业服务公司,并通过组织业主大会决定物业费缴纳事项等相关措施,推进了企业物业服务的社会化移交。

最后,周丽莎认为,为确保移交工作平稳运行,应在实践中避免“一刀切”的操作方式。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因地施策开展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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