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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打驴”为何被叫停? 专家:应给电动车立规矩(2)

2017-12-26 09:43:51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另有一些网友提出质疑称:万一电动车在路上出了事,责任划分和理赔是个难题。“注册网约电动车司机程序太简单,车主身份不能保证,乘客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网友“何舜”说。

对此,南宁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凡未经办理交通运输营运许可证件的车辆从事经营性运输的行为均为违法营运,市民乘坐此类交通工具在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方面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事实上,南宁是座“电动车之城”。截至2017年7月底,南宁市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已达205.1万辆,居中国各城市前列。在南宁,电动车的使用率也很高。南宁闹市区一位看车师傅告诉记者,电动车停车白天收费1元,晚上收费2元,他每天的收入能有1000多元——数字反映出南宁电动车数量的庞大,而这背后隐藏着更大的安全隐患。

南宁一市民向记者反映,不少电动车强行占道,违规行驶,“开得又快又猛,特别危险”。

南宁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

记者梳理发现,除南宁外,上海、杭州、郑州等多地日前已明确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今年9月,杭州相关管理部门叫停“共享电动车”,云骑天下、骑电单车等企业清理车辆并退出杭州市场。

今年10月26日,西安市多部门下发文件,明确提出西安市“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但仍有个别企业无视禁令,继续投放。

专家:应给电动车“立规矩”

逆行、抢占机动车道、无牌上路……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屡屡违规行驶,成为了一支不得不整治、管理的“交通大军”。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市场现有的和已经投放的车辆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对此他建议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依法依规加强管理,确保公众安全出行。

“要想彻底治理好城市电动车的问题,法律保障是前提。”一名受访专家认为,应推进立法,把电动自行车划为除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第三类车辆”,并为电动车驾驶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严管超载、超速驾驶,从源头管理好电动车。

专家指出:“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需集中整治,应对非法载客拉客、违规聚集候客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依法查处通过第三方平台或其他方式接单进行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

另外,有专家表示,引导公众尽可能地少使用电动自行车,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也很重要。尤其对于电动车保有量、拥有率和出行密度较高的城市,应优化公交线网和轨道交通服务水平,科学性地规划设计道路,解决交通堵点的问题,让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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