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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部分湿地遭房地产开发蚕食 保护区多陷三无处境(3)

2017-12-26 09:18:4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文昌市清澜港保护站工作人员介绍,以红树林造林为例,低位塘退塘每亩补偿费2万元,高位塘退塘每亩补偿费2.4万元,加上地上附加物和造林成本,每亩平均修复成本达到3万元左右,而财政来源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缺口较大。记者了解到,虽然从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湿地保护补助专项资金,但监测支出、湿地恢复支出以及管护支出所需资金仍远远不足。天然湿地方面,除生态公益林有补偿外,没有其他资金保障。

此外,退塘切断了周边居民主要收入来源,“退塘还湿”“退塘还林”能否顺利推进,成为相关执行部门焦虑的难题之一。

位于万宁市万城镇乌场村和乐蟹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辜讯祥尝试以“可持续生计”的生态养殖模式破题。

“以前单一养虾,每两个月收成一次,高密度养殖的污染物直接排进小海,对附近生态影响不可小觑。”辜讯祥介绍,如今由企业运作,将小海周边的鱼塘统筹生产,走规模化道路,集中处理污水。同时将和乐蟹、鱼虾混养替代了单一养殖虾,每六个月一茬,在频率上减少排污。

即使如此,在小海附近的排污口,记者看到仍有不少养殖垃圾漂浮。“我们一直在保护和发展之间找平衡点,但还是希望政府能出台更有效的对策。”辜讯祥说。

“九龙治水”权责不清

“湿地涵盖范围广,管理部门涉及林业、环保、海洋渔业、农业、住建等多个部门。”《中国湿地-海南卷》主编、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江海声说,这容易造成管理混乱,甚至无人管理的状况。

陵水县林业局一位负责人介绍,红树林生长在陆地和水体过渡地带,很多工作需要和海洋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协商完成,进度相对会比较缓慢。但提及红树林湿地区域内的资源摸底情况以及动态监测工作,还是存在职责不清,无法确定哪个部门专项负责。江海声表示,管理部门众多,难以通过全省统筹管理,建议将所有红树林保护区晋升为省级或以上保护区,全省统一管理。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修复过程中,一个值得担忧的现象是部分地区生态修复存在急功近利趋势,引进适应能力强、生长迅速的拉关木、无瓣海桑等外来红树品种挤占了本地红树林生长空间,表现出入侵性值得警惕。

更大的坎在于,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缺少地方配套条例,执法层面上仍存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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