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环保税开征在即:各地征税额存差异 京冀选用上限(2)

2017-12-14 09:27:46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北京市地税局披露,目前北京市原有7600多家征收排污费的企业已移交地税部门,随着税收征管力度加大,预计明年环保税纳税户数量还会有所增加。

各地依环境承载能力选不同税额

按照税收法定原则,为避免地方裁量权过大,对环境保护税设定了税额上限,即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各地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据了解,目前,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区)明确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根据环保税法确定的最低限额征收,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

而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贵州、云南等省(区)制定的税额均略高于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其中,云南规定,2018年,环保税税额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从2019年1月起,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3.5元。

江苏、海南和四川确定的税额适中。其中,江苏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征收税额分别是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四川为3.9元和2.8元。

京冀和周边省份则普遍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确定了较高的具体适用税额。据悉,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均按环保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上限执行。河北省将环保税大气主要污染物和水主要污染物税额分为3档,分别按照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8倍、5倍和4倍执行。最高一档税额为,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9.6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1.2元。其他污染物实行全省统一标准,按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的4倍执行。

此外,除北京市、河北省税额较高之外,山东省也将执行较高的大气污染物税额,但将对不同种类的大气污染物区别对待。根据该省确定的方案,应税大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6元,其他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

费改税对企业是挑战也是机遇

“依据环保税法,国家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对促进企业减排可以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青岛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处处长王琦介绍说,现行排污费制度,只规定了一档减征政策,即对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