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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押金退回不易 法官支招:可这样拿回押金(2)

2017-12-06 09:14:32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面对如此巨大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消费者个体维权确实比较难。

据媒体报道,杭州的一位毛女士近日已将酷奇单车杭州分公司和北京总公司一并告上法院,以欺诈消费者为由,要求押金退一赔三。酷奇杭州分公司为杭州滨江法院所辖,目前该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很多没有拿回押金的消费者正在观望结果。

  自救

  不退押金,我能扣车抵债吗?

拿不回押金消费者们很气愤,于是有人提出“扣车抵债”。网传一张照片,有酷骑单车被上私锁,并且还写上这样字样:对不起各位,押金不退我,只能占为己用。对于这样的想法,孙铭溪奉劝还是趁早打消。

孙铭溪法官告诉记者,所为“扣车抵债”对应的法律规定是留置权。用户与共享单车企业形成的是租赁合同关系,押金是债的担保,而不是使用租赁物本身的使用费。消费者因为单车企业不退还押金而去占有一辆自行车,就涉嫌构成对单车企业财产权的侵犯了。“留置权行使在法律上有一定的程序,如果我们不了解法律擅自占有车辆并且自行‘抵债’,造成损害的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孙铭溪还提醒,共享单车作为新兴产物,与传统的租赁合同有所不同。为了便利,双方订立一次合同,交纳押金,事实上是多次租赁使用的关系,即一辆车上对应多个用户的使用权,通常一个用户的押金并不能覆盖车辆的全部成本,自行“扣车抵债”也容易造成侵权。

  困难

  法律没有一下子跟上新兴事物

“造成现在的局面其实根本问题在于法律没有一下子跟上新兴事物,典型的就是押金管理的法规没跟上。互联网时代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现象,全世界都面临这个问题。法律还没跟上,有的企业就倒了。”

孙铭溪认为,在一些新兴事物上,对消费者的辨别判断能力也是一种考验。“对于一切互联网新型产品都应该关注企业信用,尤其是收费明显不能覆盖成本的,基本上是通过投资人大量输血维持,这种就会存在风险。”

孙铭溪告诉记者,在法律上,押金属于一种债的担保的方式,这种形式虽然普遍存在,但在我国《担保法》中并未对此种债的担保方式进行规定。孙铭溪查阅了几个主要共享单车品牌与用户之间在线签订的共享单车用户协议,对于押金的收取和处理均未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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