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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官商勾结伪造金矿储量报告 7吨储量实际只有200公斤(2)

2017-11-21 11:43:53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迷雾重重

两份报告究竟孰真孰假

专案组首先赶赴位于葫芦岛的金泰-红旗金矿进行实地调查,并调取了第十一地质大队在金矿收购过程中所出具的《补充勘探地质报告》,以及辽宁省有色地质局107队综合519队地质探矿工作所(以下简称“107队”)后来形成的《辽宁省建昌县金泰-红旗金矿2012-2013年地质探矿总结报告》。

在与矿长高某进行谈话时,办案人员从他的表情、神态和几次欲言又止的行为中敏锐察觉到,高某很可能知道收购的内情。经过长时间的恳谈,高某终于打开心结,向办案人员透露了很多重要情况。专案组通过高某不但了解到矿山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而且得知了两个重要情况:一是收购矿山的主体虽然是辽宁公司,可辽宁公司对于收购并没有发言权,最终作出决定的是黄金集团的领导;二是收购矿山最主要的依据是第十一地质大队出具的《补充勘探地质报告》,这份报告提交的储量是7078千克,可能存在较大的水分。

在对案件的相关人员以及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有了初步了解之后,专案组开始接触黄金集团,调取集团收购金矿的内部规范文件以及在收购金泰-红旗金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材料。

办案人员第一次与参与收购的相关人员接触时就碰了钉子。在与黄金集团工程师张某、樊某等人进行谈话时,这些地质领域的专家运用了大量专业知识不遗余力地向办案人员说明收购矿山的储量不如预期是一种正常现象,按他们的说法这叫“负变”;与此相反,也会出现收购矿山的储量远超预期的“正变”情况。他们还以“赌石”为例向办案人员说明收购行为出现或正或负的偏差都是正常的,也都在黄金集团可承受的范围内。

带着张某、樊某等人所提供的专业知识,专案组又赶赴大连金州,到107队调取相关材料,与107队负责此项目的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进行谈话,深入了解情况。当办案人员一再追问为什么两份报告的结论会有如此大的差距时,项目负责人面露难色,几次欲言又止,最后只是说:以他本人的专业知识无法解释,并一再保证107队所做的报告经得住一切检验,欢迎检察机关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验证。

拨开迷雾

借力锁定案件突破口

为破除案件相关人员以专业知识为鸿沟给办案人员布下的重重迷障,专案组聘请了地质专家庞某作为办理本案的专家顾问。专案组组织全体办案人员接受庞某的专业知识培训,并就前期初查所发现的疑点和黄金集团相关人员的辩解同庞某进行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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