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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明确新房价格控制目标 部分地区加码调控(2)

2017-11-21 09:26:0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11月9日,福建省泉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调控的实施意见》,规定非泉州户籍家庭和本市户籍跨市本级、县(市、区)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同时加强市场管理,要求开发商不得以搭售车位、签订装修合同等条件捆绑销售;11月16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发布了《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规定,即日起成都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同日,北京市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

而相比于买卖环节的调控,11月份各地楼市政策的焦点则集中于住房租赁领域。

根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仅在上周7天的时间里,便有超过9个城市发布了和住房租赁相关的政策。

其中浙江确定了温州、绍兴、嘉善、义乌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北京则发布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有关意见,计划于2017年至2021年的五年内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建集体租赁住房,意见对项目选址、申报、运营及申报程序等内容进行细化;此外,武汉继7月份征求意见后又出台住房租赁试点50条扶持政策。而包括成都、郑州等地也相继发布了最新的住房租赁政策。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房地产长效调控的重要政策之一,其不但可以鼓励租赁消费,稳定租赁关系,赋予租房者更多的权利,同时也是科学住房观念的一个重要环节,更可以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减少非理性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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