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保障水平,加强救助力度
此次医改中,北京加强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力度,将医事服务费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并针对长期住院的精神病人等调整报销政策,实施按床日付费,并规定了支付上限,减轻个人负担,为改革提供支撑和保障。
其中,把社会救助对象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封顶线提高50%,医保患者和困难民众得到有效保障。
改革以来,城乡医疗保险患者个人负担总体下降,社会救助对象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救助人均负担均减少了30%左右,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消除逐利机制,突出公共利益
北京市卫计委表示,保护和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将改革的方向和原则要求与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有机结合,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和设立医事服务费及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消除了医疗机构追求药品收入的逐利机制,为加强公益性奠定了良好基础,新的补偿机制得以建立并发挥作用。
监测表明,医事服务费可置换原来的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机构收入含金量提高。与去年同期相比,医疗机构2017年6月可分配收入增长21.9%。
与此同时,通过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解决了一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显著低于成本的问题,中医、儿科、妇产、护理、传染等部分短板专业得到发展支撑。
北京市卫计委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北京建设,为民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善居民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