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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加油站卖不合格油不交罚款 发函申请从轻处罚(2)

2017-08-29 08:44:24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河北这家县法院的这一举动,如同捅了马蜂窝。

法院裁定发出第四天 县工商局被责令重查

临漳县工商局一位官员告诉记者,法院做出裁定后,中石油方面通过上层关系,向工商部门施压。

法院做出追加中石油总部为被执行人的裁定的当天,中石油邯郸分公司就给临漳县工商局发函,申请对油品抽检案件重新审查,从轻处罚。

第二天,临漳县工商局就此事请示邯郸市工商局。书面请示的大概内容为:接到中石油方面重新审查的申请,认为案件需重新审理,请邯郸市工商局指示。

第四天,邯郸市工商局做出这样的批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法治精神,经研究,同意对该案件进行重新审查。

但临漳县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记录显示出邯郸市工商局书面态度之外的另一番态度:“……责令该局重新对该案进行审查。”

案件承办人:上级让阻止法院执行 我没法办

这份刑事判决书,披露出了大量关于如此处理此事的商讨细节,以及工商局每个人的临阵态度。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临漳县工商局的诉讼代理人是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杨军华。中石油的油品问题,也正是该大队查处发现的。

杨军华作证称,法院作出裁定后,局长王章秀叫他和主管局长孟志刚一起向市工商局领导汇报案件,市工商局领导批示他们,无论想什么办法,都不要让法院强制执行。

他说,他左思右想,觉得法院的执行通知书都下了,自己根本无法阻止执行,鉴于自己无法达到领导的要求,他书面向局长辞去该案诉讼代理人的工作,不再参与该案诉讼。

县工商局副局长孟志刚也证实,中石油通过邯郸市工商局过问此事,市局要求将案件从法院撤回。

要求局里书面保证与己无关 新人才接手

法院做出追加中石油总部为被执行人的裁定的第九天,临漳县工商局召开局长办公会。

会议记录证实,邯郸市工商局责令该局重新审查,故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会议记录上,有局长王章秀和其他副局长的签名。

耐人寻味的是,会议记录最后写下了这样一段话:“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指派马江维担任该局与当事人的特别授权代理人,代表我局撤回申请并放弃执行,上述行为都是我局授权,与马江维本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