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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负担 严查红顶中介:发改委曝光8起协会违规收费(2)

2017-08-21 12:43:4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关于“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三)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等规定,举办“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活动,并向企业收取“评介费”,2015年—2016年违规收费67.7万元。

三、吉林省气象学会违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及职业资格相关收费的通知》(财综〔2008〕22号)关于“凡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其有关考试、鉴定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权限经省级以上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予以保留,但除考试、鉴定收费以外的培训费、证书费等其他所有收费一律取消”等规定,继续收取防雷业务人员培训费,2013年1月—2015年6月违规收费9.6万元。

四、上海市水利工程协会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关于“严禁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评比和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等规定,在组织考核及培训过程中违反考培分离和自愿原则收取培训费用,2014年1月1日—2015年7月20日违规收费28.17万元。

五、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违反《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关于“不得无证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使用非法票据收费以及从事无服务事实的收费”等规定,在组织开展技能鉴定过程中超标准收取鉴定费,2014年1月—2015年7月违规收费13.6万元。

六、安徽省道路运输协会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安监〔2012〕256号),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过程中,违反《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时收取的费用应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设立收费项目应该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等规定,自立项目向企业收取考评费,2015年违规收费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