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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规范短缺药、原料药市场 10种行为将被认定价格违法(2)

2017-08-15 09:10:4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这意味着,如若企业存在上述10种行为,则将会被认定为存在价格违法的行为。

  组合拳解决短缺药供应

除了上述措施外,多部委已经针对短缺药、临床紧缺药的供应开展行动。

6月27日,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联合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和短缺监测预警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建立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构建短缺药品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部门协调、分级应对、行业引导“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目前,多地已经对短缺药供应情况进行调查核实。8月7日,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发布《关于调查核实部分临床反映短缺药品临床供应及生产库存等情况的通知》,要求山西省省域内临床短缺药品的生产企业,填报本企业基本信息和短缺药品生产库存情况。

此外,《证券日报》记者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看到,药政司协调指导药具管理中心开展了部分临床必需、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市场撮合工作探索,组织协调12个省份采购代表与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青霉胺片的生产企业开展市场撮合,最终达成协议,三家企业将在后续一年半时间内按照撮合价格稳定供应市场。目前,辽宁、上海、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四川、甘肃、青海、宁夏10个省份已按照撮合结果开展挂网采购,浙江、陕西正在按程序报审挂网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