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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街投资公司原董事长等三人涉两罪受审(2)

2017-08-10 10:01:27    中国西藏网  参与评论()人

他还称,低价房所涉及的房地产项目是金融街集团从市场上主动争取的项目,之后是以国企的盈利标准出售的。他们以内部价格买房,单位并没有受到损失,按照上级对他们盈利的要求,公司的这个项目只要卖到每平方米1.3万至1.4万,收益就已经达到了标准。此外,他说2009年左右,房产价格涨得比较快,作为国企有要求要稳定房价,所以低价买房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太在意价格。

将下属公司股权收益据为己有

对于检方有关三人将金城泰投资公司的部分股权收益等非法据为己有的指控,王功伟说,当时为了公司今后引进人才之类的事情作为奖励,就预留了一些股权,但是这些股权的投资有了收益,一共有300万左右,因为不好入账,几名高管就商量着分了。

对于检方的第三起指控,王功伟称,这笔钱是借款,并且有借款协议,也规定了利息。当时公司改制,他们拉来了徐某,徐某本人对证券行业没什么兴趣,但是他们看好公司未来的前景,所以向徐某私下借款入股。

而对于检方指控,第二被告人鞠瑾表示事情属实,但他对检方起诉的数额存在异议。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