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停放在贵阳市街头的分时租赁纯电动汽车 周燕玲 摄
鼓励采用信用模式 优质客户或免押金
在监管方式上,《指导意见》多次提到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针对分时租赁,鼓励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对于小微型客车租赁的整体市场,提出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
当前,多数共享汽车企业都对租赁服务收取500元左右的押金。而在王浩看来,“这与共享单车收取押金的概念不太一样”,由于汽车价值、企业运营成本都相对较高,共享汽车押金累积的金融风险比共享单车小很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车辆剐蹭、不交罚单等使用风险。
记者好奇的是,如果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会是怎样的呈现方式?
“事实上,有些企业已在探索类似规则。比如,根据个人信息补充程度、消费历史等将用户划分为不同级别,等级高的金卡、银卡用户就可免押金租车。”王浩强调,信用模式一定要以信息共享为基础,这包括了政企间、企业间等多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通过信用评分,优质用户可享受低押金、甚至免押金租用共享汽车的差别化服务。
但从经营企业角度讲,即使是1000元的押金也抵不过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因此,《指导意见》鼓励租赁企业与保险公司积极合作,开发与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特点和风险大小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既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也能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