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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未来或免押金、停车费有优惠 你还买车吗?(2)

2017-08-09 09:09:45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作为一种新型小微客车租赁模式,《指导意见》在鼓励分时租赁(俗称汽车共享)发展上着墨颇多。《指导意见》认为,分时租赁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与公共汽车、地铁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相比,分时租赁仍然是一种非集约化的出行方式,未来,要不要对分时租赁进行总量控制?

交通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车辆投放机制应当考虑大中小城市的不同特点,对于城市道路资源紧张、环境约束趋紧的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其车辆投放规模应与中小城市有所差别。

“分时租赁汽车的发展规模必须适度。”徐康明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分时租赁汽车与其他集约化的公共交通方式形成良性组合,才能有助于减少私人小汽车的拥有和使用,以及提升整体客运体系的效率。

诸大建也持有相同观点,他认为分时租赁要发展、但不能太火爆。虽依托于共享思维,但分时租赁的基本属性还是汽车租赁,在城市交通体系中不具有优先级别,只是私人拥有小汽车的一种替代。“行业规模、发放牌照、停车点等方面都要有所控制,不能简单把分时租赁作为一种产品或经济,须和整个城市交通体系相结合。”

  资料图:成都市民体验共享汽车。钟欣 摄

加强身份查验 持护照或也能开共享汽车

企业经营风险高,是目前共享汽车、乃至整个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由于租赁车辆价值较高,租赁期间企业对车辆控制难度大,同时社会和行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车辆被盗、承租人恶意骗租等情况时有发生。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将有关信息在车辆租赁合同中记录,并载明所有驾驶人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信息。

承租人是个人的,应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驾驶证原件;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应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