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财务操纵的主要方法分为会计方法与非会计方法。会计方法主要是指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不当进行收入确认、或成本、费用、损失的处理;非会计方法主要是通过不正当的商业手段虚构或歪曲销售、通过不正当的行为影响成本费用的计量等。
据此,科力尔调低2014年硅钢片每吨单价、调高2015年硅钢片每吨单价,是否有操纵财务的嫌疑?
记者就硅钢片每吨单价前后不一的问题采访科力尔,科力尔回复:“当前我公司招股书正确披露了公司原材料价格,不存在粉饰财务报表情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二)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三)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这些规定的主旨就是要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财务操纵的情形。从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来看,第(一)、(三)项属于财务舞弊行为,第(二)项属于过度的业绩粉饰行为。
那么,科力尔能否在发审委面前解释清楚原材料硅钢片每吨单价前后不一的问题?
幸运的是,据最新消息,科力尔还是顺利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