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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通专利战争再次升温 苹果难言“讨到便宜”(4)

2017-07-14 10:06:01    钛媒体(北京)  参与评论()人

专利权用尽原则也称为专利权穷竭原则或首次销售原则(First Sale Doctrine),通常系指专利产品或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一经合法售出后,专利权人及其合法授权人即丧失对该等产品进行使用和再次销售等行为的控制权。

结合苹果对于高通的诉讼,其认为在购买高通芯片后就已经相应获得了专利权或者说已经为专利付费,而没有必要再单独与高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这里苹果显然又是犯了与前述所谓的“二次付费”同样视而不见的错误。

首先高通出售的芯片并不包含相应的专利费用,芯片就是芯片;其次高通对于移动设备的专利(标准与非标准)覆盖或者说iPhone采用的涉及高通(包括此前的爱立信和诺基亚)的专利远不止芯片本身的专利。

在我们看来,苹果在此问题上已经不止是视而不见,而是在偷换概念,即将芯片专利等同于高通所有的专利,而且是在高通芯片本身不包含专利费用的前提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正是由于苹果上述诸多对于既存事实的视而不见(其实苹果心里应该跟明镜似的),让其与高通的专利诉讼显得越来越苍白和无力,如此下去,不要说诉讼的胜算,就连和解时,苹果也会处在被动的位置,一如之前与爱立信和诺基亚的专利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