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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通专利战争再次升温 苹果难言“讨到便宜”(3)

2017-07-14 10:06:01    钛媒体(北京)  参与评论()人

那么对于在通信产业无论是专利数量(目前高通拥有近13万项专利)和质量均优于爱立信和诺基亚的高通,不要说诉讼,就是未来和解中,苹果也未必能如愿占到多少便宜。所谓前车之鉴,难道苹果对这些都视而不见吗?

至于收费的比率,不可否认,高通确实高于同行,但一方面高通拥有业界众所周知的最具价值的专利组合,另一方面高通多年来一直引领通信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每年都巨资投入研发,每年都有大量促进产业和市场发展、提升用户体验的诸多新的创新以专利(每年都新增数千项专利)的形式加入专利组合包。

也就是说在收费比率不变的情况下,被授权方总能得到最新的技术,且得到的授权专利数量不断扩大,并借此转换成自身的商业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尽管表面上高通的收费比率没有降低或者变化,但它给被授权方带来的专利经济性(专利/商业价值)实际上是不断增长的。

接下来我们再看高通的专利授权是否如苹果所言的存在“二次收费”。业内知道,高通芯片(例如AP和基带)是根本不收取专利费的,价格就是芯片本身硬件的价格。至于所谓单独签署的专利授权协议,其不仅已经包含了芯片中所涉及的专利,还包括整个设备(例如手机)中保持正常运行和良好体验涉及的所有专利。

在此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高通的专利中仅有极少一部分与芯片有关,也就是说高通专利的核心竞争力远不只是芯片,这里,苹果很显然故意混淆高通专利组合与芯片的关系,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视而不见。

其实,上述苹果和爱立信及诺基亚的专利诉讼中(几乎没有涉及到芯片相关的专利,爱立信和诺基亚也不提供芯片)也间接证明了这点,即苹果iPhone需要或者采用的专利范围远远大于与芯片相关的专利。

而鉴于高通在通信,尤其是移动通信产业中具有庞大的专利储备,移动设备(例如手机)中的多媒体、移动操作系统、用户界面、显示器、电源管理、Wi-Fi、蓝牙、甚至飞行模式等都涉及到高通相关的专利。例如此次高通反诉苹果侵犯了其6项专利,这些专利就都与芯片本身无关。

最后再来看苹果以“利盟案”中专利权的“绝对用尽”及“国际用尽”两项基本原则来诉高通专利授权模式无效。有关“利盟案”的始末,大家可以在网上搜到,这里不再赘述,只是解释下什么是专利权用尽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