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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雨伞能成功吗?失败了就当拿钱证明此路不通

2017-07-06 11:44:04      参与评论()人

共享雨伞能成功吗

来源:南方周末

2017年6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出现一批共享雨伞。市民可以通过扫码获得密码开锁,每半小时5角。(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6月29日《南方周末》)

近日,约有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它们分布在杭州的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区域。在使用模式上类似共享单车,市民们通过手机扫描、身份认证、交押金充值等步骤,对共享雨伞解锁;获得使用权后,租金为半小时五毛钱。但记者随后了解到,在杭州的一些地铁站点,共享雨伞已不见踪迹,是被城管执法人员收走了。执法人员认为,共享雨伞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共享雨伞能复制滴滴快车、共享单车那样的成功吗?

正方:

共享雨伞要顺利投放,有比共享单车更麻烦的法律障碍,故而连连碰壁。2017年5月,曾有企业在上海浦东投放了一批共享雨伞,将雨伞绑在人行道栏杆上,但“由于共享雨伞不允许绑在市政设施上”,结果是投放企业自行整改将这些雨伞全部收走。杭州执法人员收走共享雨伞的理由有二,一是占用公共设施,二是《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反方:

首先,有障碍不等于没空间。针对有一批伞被杭州城管执法人员收走的情况,投放企业负责人表示,知道是因为摆放存在问题,“我们到时候会放一批桶,把伞放在桶里。”合法经营的边界在哪里,是大家一起探索出来的。其次,当初在一些地方同样发生过共享单车投放后被收走的情况。但2017年5月国家十部门共同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规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规范自行车停放”,赋予“占用公共设施”的共享单车合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