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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人证分离乱象背后:行业缺口巨大 挂证现象普遍(4)

2017-06-28 09:12:39      参与评论()人

而今,这种“利益”已将执业药师的行业秩序打乱,正如宋华琳所说,现行的药品管理法无法处罚那些证件挂靠以及一人多靠等不合理的从业行为。

据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主任、首都医科大学药学院临床药学系主任赵志刚介绍,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药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所属相关机构与民间组织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师执业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等16位代表提交了一份《中国药师立法工作迫在眉睫》的建议。与此同时,不少业内人士也呼吁尽快出台药师法,从而对我国药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予以规范和保障。

“药师立法有困难。”宋华琳认为,职称药师和执业药师各自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不够,因此,药师立法存在困难。

江川就曾面临过职称和金钱之间的抉择。

“迫于生活压力,还是放弃了在医院评选职称的机会。”江川也无奈,同样是药师,可两种环境下的差异大,令很多药师不得不越纲越线,违反相关部门的规定。

尽管存在困难,邓勇依旧认为,需尽快加强立法,并具有必要性。他认为,药师立法的意义在于:明确药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现一元制管理结构、促进安全用药问题的解决。

“职称药师制度仅存在于原卫生部部门规章中,且没有专门的一份部门规章。执业药师制度依旧是以《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作为法律依据。但是颁发《药师职业资格证》作为一种行政许可,其设定不能由仅为部门规章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完成。”他说。

在宋华琳看来,药监部门推广药师制度主要通过政策性文件,而违反文件规定后又无从推出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从长远来看,需统一药师立法,明确相应职责。

作为一线工作的执业药师,江川也认为,药师立法可以规范行业行为,为药师创建一个相对公平的大环境。

今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药师立法,邓勇认为此法具有可行性。

他对记者分析道:“首先,从业人员教育背景相似。大部分为药学相关专业,少数有专门的职称药师教育背景。其次,完全可以效仿执业医师的模式,分类别考试,如果想扩展执业类别可以再行报考考试,对现有的专业人员来说完全可以挑选报考的类别。第三,药师在不同岗位所需技能虽有不同侧重,但也只是不同选考内容的差别,差异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