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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起诉建行追讨10亿理财金 东吴证券卖飞单疑似无责(2)

2017-06-26 09:47:03      参与评论()人

据悉,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在购买此单业务时,曾上报总行。兴业银行总行的风控文件中则显示:本笔业务办理前,分行须落实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保本理财产品已完成相关监管机构的备案手续。

据悉,事发之后,建行表示,这一理财产品并不存在。

在此期间,兴业银行经办人是否核实过此单理财产品的监管备案手续,成为疑点之一。

中国银监会管理委员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文红在近期召开的中国财富论坛上曾表示,其负责的理财中心建设了一个全国性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所有理财产品对应的资产信息和产品本身信息都要在这个系统里登记,该系统已经运转了四年。而所有的理财产品信息都可以在中国理财网看到。“通过这个网站可以查到所买的产品是真的是假的,防止‘飞单’。”

一位曾在银行工作的基金业人士表示,银行公布的理财产品和虚假的理财收益产品等信息是否相符,一查就知道,银行作为机构投资者,这是基本常识。

  钱去哪了?

建行、兴业双方争论的另一焦点在于,案件曝光的时点似乎本应远比到期日要早。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购买建行咸宁分行的这笔产品的收益相对较高,达6.3%。同一时期,同类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其他银行的收益率在4%-5%之间。

根据双方当初签订的协议,本笔同业投资业务在投资期内,银行和投资者均无提前终止权,理财产品到期当日,建行咸宁分行根据合同约定,将本金和理财收益按照指定划款路径划至相应账户。

而在2016年7月,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指令东吴证券和建行咸宁分行签订一份提前兑付协议。上述东吴证券人士表示,这份提前兑付协议要求建行咸宁分行在2016年底之前兑付10亿元本金,收益则按照原来约定时间兑付。

这也是为什么在到期之前,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追回了1.37亿元的资金。

但据悉,建行咸宁分行则对这项交易毫不知情,直到兴业银行发函到建行咸宁分行要求兑付剩余的8亿多元资金。

按照一般流程,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将10亿元划给东吴证券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开设的托管账户;东吴证券依据理财协议在建行咸宁分行开户,然后按照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指令将钱划进该账户,兑付的时候也是建行咸宁分行将钱打入东吴证券的该账户,东吴证券再将钱划给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托管账户。

关键词:兴业银行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