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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面临真空地带 携程沉淀资金或被挪用?(3)

2017-06-21 14:37:3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在此基础上,央行又在今年1月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

这一比例以支付业务类型及机构分类评级的结果而定。其中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由于对备付金利息收入的依赖较高,缴存的比例也相对较高,从16%到24%不等。

但这些规定,显然对无支付牌照的携程并没有约束力。失去了监督,携程备付金的使用及去向也就完全不透明。从央行此前发布的信息来看,存在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

“真空”地带谁来管

客户备付金监管一直是第三方支付监管的重中之重。根据央行的数据,目前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

虽然现行的多部法规都明令禁止擅自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但在实际中,即便是有支付牌照的机构,由于利益驱使,挪用备付金的冲动也是巨大的。

2015年8月和10月,央行曾分别注销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6年1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也被注销。

这三家公司都是因为挪用、占用备付金情节严重,引发了兑付风险和群体事件。其中涉案金额最多的上海畅购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 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

正因为备付金如果被挪用,极易引发恶性事件,监管的三令五申也就不难理解。国务院办公厅在2016年10月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也曾专门提及,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

对于持牌机构的监管步步收紧,未获得支付牌照却非法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又应该由谁监管呢?

2016年7月正式实施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就包括“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