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说,任何一个企业从100人扩大到2000人的规模,都需要一个成长期,在建厂初期,基础安装阶段以及员工培训阶段,一定会遇到一些细节的不完美。“OSHA在提出建议后,我们接受其中一部分属实的批评并选择和解,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改善员工生产环境和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上。”
因此,对于报道中提到有工人反映安全措施不足的情况,曹德旺表示也不属实。他说:“我这边10亿美元的投资,如果发生一个命案,我的企业就倒了。代顿工厂是全球最大的(汽车玻璃)工厂,装备的自动化和现代化是最强的,不存在这个问题。”
他还补充说,工厂对新人入职有三个月培训期,新员工有足够时间熟悉工厂流程和技术。而在中国,工人入职培训只有一个礼拜。
曹德旺还对新华社记者说:“福耀美国工厂生产环境非常漂亮,外面像花园,里面像酒店。我们对待员工就跟对待家人一样,工资高出当地行业5%-10%。公司还专门成立了基金,一年给基金会100万美元做社会救济、员工特困救济,帮助员工。我们跟员工的沟通没有问题,跟员工的关系非常好。”
谈到管理层中美人员比例问题,曹德旺说,福耀一开始就是本土化运营,所有行政职务都是美国人,没有中国人当一把手。中国人仅作为技术专家和顾问来进行技术指导。而《纽约时报》的报道说,福耀正面临一名前经理提起的诉讼,他说自己因为不是中国人而走人。
在美遇到法律纠纷不足为奇
对此事件,美国德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世宏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就赴美经营的中企而言,在商务层面,来自中国的管理团队要有美国国情意识。“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有美国法律法规那样细密;世界上主要工业化国家,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那样诉讼频繁。这已经成为美国文化的一部分。”
“任何外国投资人(即便是与美国同文同种的英国人、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去美国投资,如果不充分考虑美国的上述国情特点,都要付出学费,走弯路。”洪世宏说。
虽然对福耀在美工厂的具体情况不了解不便评价,但洪世宏强调,中企在赴美投资前,要集中精力去主动识别和理解中美经营制度环境的差异,不要事后被动应对,把法律和合规成本算足,把人的因素考虑到位,把“软因素”当“刚需”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