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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链承压房企转向信托融资 个别房企融资成本超12%(2)

2017-06-16 09:08:0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在多方房企融资渠道受阻之下,房企纷纷转向融资成本较高的信托渠道。

用益信托在线数据显示,2017年5月份,市场上成立集合资金信托544款,成立规模达1191.74亿元,其中,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信托项目为86个,资金规模合计为300.57亿元,同比增长78.06%,增幅明显。

对此,广发证券表示,从上一轮周期看,2010年银行、再融资等传统融资渠道的受阻,使得房企融资需求外溢,带动信托的高速发展(2010年、2013年规模均创截止当年新高)。而对于本轮周期,在开发贷、公司债、再融资等受到监管后,房企相应地寻求中期票据、信托以及其他创新融资等,其中中期票据又受到资产比例的限制要求,信托及其他创新产品就会受到房企青睐。

不过,即使房企融资需求汹涌,大部分信托公司还是不敢“轻举妄动”。上海某信托公司业务人员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她所在的团队近期并不打算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对这部分业务暂时比较没底,公司的态度也是谨慎再谨慎,即使收益再高也要考虑项目安全。”

而中部某信托公司法务人员则称,目前公司主动管理的项目基本都是地产项目,但出于对房地产未来预期不明朗的考虑,业务期限都比较短。出于业务创新和资金安全的角度,除原有的集合贷款模式外,应收账款模式、特定资产收益权模式也是目前经常采用的模式。

事实上,对于房地产信托业务,目前不少信托公司颇感为难。一方面是监管的不断从严,另一方面是房企迫切的融资需求,如何在不触碰监管红线的前提下顺利开展业务,如何有效防范项目风险,都是信托公司需考虑的问题。

此前,银监会曾向各银监局下发《2017年信托公司现场检查要点》,其中将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列入检查要点,主要包括两点:第一,是否通过股债结合、合伙制企业投资、应收账款收益权等模式变相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或协助其他机构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第二,“股+债”项目中是否存在不真实的股权或债权,是否存在房地产企业以股东借款充当劣后受益人的情况,是否以归还股东借款名义变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尽管银监会表示,此次《要点》仅用于指导具体检查项目,并非发布监管政策,但也侧面反映了监管层对于房地产信托中的违规操作问题的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