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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鑫贷等三家平台涉嫌自融自保 均称有国资背景(2)

2017-06-14 09:51:09      参与评论()人

记者在天眼查关系图中注意到,“理想宝”的股东其包括凯恩股份、中捷资源等多家上市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是股东之一。

羿飞介绍道,很多互金平台对外宣传时要突出平台的国资背景和上市公司背景,这主要是为了给平台增信。实际上,平台对于国企而言也不过是一种投资,一旦出现平台倒闭等问题,仅仅意味着国企对其的投资无法收回,除此之外,对国企没有什么影响。

涉嫌自融自保

《公告》显示:“吉鑫贷”官网披露“吉林省吉晨投资有限公司”为“抵押标”“担保标”等产品的担保方。该平台网站显示,所有发布的借款标由实力雄厚的合作机构提供100%连带保证责任,当借款人发生逾期,由合作机构进行全额本金或本息赔付。

而相关工商信息显示,“吉鑫贷”项目的担保方吉林省吉晨投资有限公司和运营公司的企业法人均为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汉金所”全称为汉信互联网金融服务(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其官网披露称,“汉金所”隶属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樱花系列”定期理财产品的担保方,但工商信息显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包括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君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而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又是武汉信用投资集团的股东之一。

“理想宝”官网披露“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收益保”“U享理财”等产品的担保方,但《公告》称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深圳市理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该平台涉嫌自保。

记者尝试联系了上述几家机构,涉事的三家担保公司表示不接受采访,而截至记者发稿,涉事的三家互金平台尚未给出任何回复。

“互联网金融担保关系分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担保和自担保两种。”羿飞介绍道,前者担保的是兑付责任;而后者为互金公司为自己的关联企业进行担保,其违反了《暂行办法》中关于禁止互金企业自融自保的有关规定,把本来作为风控手段的担保架空,更有可能引起潜在的金融诈骗,以及绕过银行系统获得资金等扰乱金融秩序的事件。

“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股东结构和业务往来都可以检验出互金平台是否涉嫌自担保。”互联网金融产业观察家洪仕斌介绍道。他指出,目前存在自担保嫌疑的公司都不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