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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订酒店遭遇非卖品 消保委:平台有监管义务(2)

2017-06-13 18:50:45      参与评论()人

东方网记者咨询某酒店业人士了解到,商旅是酒店业非常稳定和重要的客源,所以大多数酒店都会存在针对大公司的“大客户协议价”,星级越高、房费越高的酒店,折扣越大,比普通消费者通过的线上、线下正常渠道入住的价格要便宜得多。一些代理商通过私人途径,拿到了“大客户协议价”的房源,再以正常或稍低一些的价格对外销售,可以赚中间差价。但是,酒店房价通常波动较大,尤其是遇到展会、高考等需求大的高峰时间段,房价会涨得比较多。范小姐实际入住当天该酒店房型最终的实际价格可能要高于1788元,要求她私下支付的1400元很可能是酒店房价上涨的部分价格以及入住酒店的保证金。但因为绕过了美团平台,没有任何保障,代理商会不会全额退还全靠“人品”。

对此,美团回应称,代理商已退还了客户多支付的1400元房费。经调查,该代理商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平台操作规定,目前对其代理的所有产品全部下线。并介绍称,在平台32万酒店商家中,有99%的酒店是直接合作关系,仅有1%是代理商的合作上线房源。

尽管只有1%的体量,但也涉及到3000多的代理商房源。美团在代理商的准入门槛和日常监管上都有哪些措施?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美团的官方回应。

消保委:网络平台应加强事前监管杜绝“马后炮”

对于范小姐的遭遇,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金玮律师认为,应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范小姐向美团网下订单,另一种则是范小姐通过美团网的平台向代理商下订单。如果范小姐是向美团网下订单,而美团网接到范小姐的订单后再通过后台转给代理商的,那么是范小姐与美团网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美团应向范小姐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范小姐是通过美团网这个平台直接向代理商下订单的,那么是范小姐与代理商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应直接向代理商主张违约责任。但美团网作为网络平台,当发生消费纠纷,即便是代理商行为,平台也理当存在连带责任。

上海市消保委投诉部黄皇表示,美团网作为网络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向消费者提供住宿预订服务,就应当确保其平台上的相关产品和服务真实、合法、有效,并且按约保证消费者的正常入住。在网络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选择和判断多数取决于平台所提供的信息,商家无资质、产品不合理、规则不平等、信息不全面等现象势必会侵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网络经营者而言,应当加强对第三方商家的管理制度,完善对产品设计、宣传推广、条款规则等方面的审查流程和力度。如果网络平台明知商家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相应赔偿。

暑期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业内人士提醒,OTA订酒店可以优先选择平台自营产品,遇到问题时通过官方客服获得帮助。如果通过第三方代理商预订,最好不要绕过平台私下交易,同时保留好相关凭证,如果遇到问题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美团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