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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订酒店遭遇非卖品 消保委:平台有监管义务

2017-06-13 18:50:45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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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订酒店遭遇“非卖品”入住需补差消保委:平台有义务监管代理商行为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曹磊、程琦6月13日报道:一年一度的暑期旅游旺季即将到来,而上海市民范小姐最近却遇到了一件“糟心事”。范小姐向东方网记者投诉称,最近在美团订某五星级酒店时,竟被代理商告知是“大客户协议价”的“非卖品”,入住需先私下向代理商支付1400元。对此,消保委人士表示,网络经营者有义务加强对第三方商家的管理,确保其相关产品和服务真实、合法、有效。

入住酒店需前台补差再微信返还

范小姐在美团上为父母预订了一间6月5日入住的上海新发展亚太JW万豪酒店的行政房,显示为代理商提供的产品。范小姐预付1778元房费后很快收到了美团通知预订成功的短信。没想到,随后代理商竟直接联系她,要求她在入住时“千万别说是在美团订的”,因为这个价格是酒店的“大客户协议价”,对外不能够正常销售。

6月5日范小姐和父母到达酒店时,被前台告知,查不到入住人信息的订单。范小姐致电美团客服和代理商,前者表示订单确实存在并未取消,而后者再次强调让她不能提在美团预订,而是说某大公司为她预订的,否则酒店会拒绝入住。随后,代理商要求范小姐在酒店前台再支付1400元,入住成功后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返还。

对代理商的要求,范小姐心里七上八下,非常愤怒。她认为,一般情况下,提前预付了房费就应当视为订单成立,不应当存在其他额外费用。同时,尽管绕开平台方私下支付的费用没有任何保障,但因为已经预付了1778元,如果拒绝补差意味着这笔钱也得打了水漂。最终,范小姐只能答应了代理商的要求,在前台反复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后才得以让两位老人成功入住。

“大客户协议价”暗藏怎样猫腻

范小姐告诉东方网记者,事后,代理商已向其退回了前台支付的1400元差价。但令她疑惑和不满的是,既然明明不能对外正常销售的大客户协议价为何能在美团平台上公开销售?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应该谁来负责?

关键词:美团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