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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迎来美好时代了吗?房产中介有了“11禁区”(2)

2017-06-07 10:21:33      参与评论()人

  秦敏芳是中介,同时也是一名租客,她所租的房子就是每年一签,每年租金都会涨200元或是300元。

  出租人李越梅认为,若租期超过两年,她一般会在备注中注明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租金。房东牛先生则认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减少了频繁更换租客所带来的麻烦。“在长期租赁合同中考虑增加租金浮动的条款,例如租金每年上浮5%。并规定清楚各项违约事项导致的违约金数额,例如房东临时计划收回房屋出售,则应约定所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租客也别太“任性”

  租客有烦恼,房东也有委屈。

  “出租个房子,还成了专业马桶、灯泡维修工,甚至电费都被默认是房东交。”李尧对记者如是吐槽。去年,她家将房子租给一对年轻夫妇。

  “有一天,我爸接到电话,租客说家里灯不亮了,让我爸去帮忙修理,去了才发现原来是因为电量超了,离开时父亲就顺便帮他们把电费交了。”李尧说,此后这对夫妻就默认电费该房东交,“没电了,该交电费了。”“煤气也快用完了。”“停水了,水费还没交呢。”……李尧父亲每个月都会接到租客的这种电话。

  有一天租客打电话给李尧父亲,说是跳闸了,要更换保险丝。李尧母亲接过电话,问他为什么自己不能换,结果租客说怕被电死,太危险了……

  “这对夫妻搬走的时候,还将家里的凳子、小桌子等都带走了,电话再也打不通了。由于他们在夜市摆摊卖烧烤,走后家里地板上堆着发臭的海鲜、烂菜叶等,招来不少苍蝇。”李尧说道。

  不少房东对租客有一定要求,若租客素质较高,房东还愿意适当减少租金。“租客的个人素质很重要,要看是否能友好接触,不制造麻烦。”在深圳工作的牛先生正准备为自己的房子寻找合适租客,在他看来,租客的生活习惯也需要了解,了解他们是否会对房屋造成损伤。

  房子出租了两年后,在收回的那天,看到地上横七竖八扔着的袜子,堆满了的垃圾,本是雪白的墙壁上写满了送水、物业等电话号码,还有小孩的乱涂乱画,苗浩斯惊呆了,“这还是我的房子吗?”

  当苗浩斯问租客是否平时在家里也习惯在墙上记电话号码时,对方这样回答:“怎么可能,那可是我们自己的家。”

  为约束租客行为,明确租客对租赁房屋的保护责任,《条例》规定,承租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及物业管理要求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擅自改动住房结构和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