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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迎来美好时代了吗?房产中介有了“11禁区”

2017-06-07 10:21:33      参与评论()人

  5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进一步保障了租房者的权益,加大了对房地产中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深圳,有多少人租房?

  相关部门的房屋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深圳共有各类房屋65万栋1100多万间(套),其中宝安、龙岗两区房屋量约占全市一半。全市约有1200万非深户人口住在700多万间(套)出租屋内,仅有110多万非深户人口在深圳买房安居。

  租房客数量如此庞大,伴随而来的是租房市场乱象的长期存在。

  5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针对租房市场进行立法规范,其不仅明确了出租人、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还加大了对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首部租赁法规出台,是否意味着租房市场将迎来美好时代?

  重点保障承租人权益

  被中介忽悠、房东随意提价、“一言不合”就被赶、押金说扣就扣……说起租房那些事儿,租客们总能吐槽各种烦恼。

  据了解,目前租赁市场的供应主要来源于个人私房,此外,网上出租房源虚假信息多,中介机构报价虚高,租房中介多为一次性服务,后续合同纠纷等事宜并不参与等,往往让租房客成为最后的受害者。

  为有效规范租赁市场,控制房租涨幅,《条例》明确,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支持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

  据记者了解,目前租房市场上长租现象不常见,一般租赁时期为1年。“租赁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签。有些租客希望签3年,出租人不一定会同意,因为每年的租金都会不一样。”美联物业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客户主任秦敏芳告诉记者,签长期租赁合同,不仅房东不一定同意,有些租客也不乐意。“有些租客刚出来工作,还不太稳定,他们往往不愿意签太长时间,因为若提前离开,租金是不能退回的。”

关键词: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