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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时该不该交诚意金?业内人士称完全可以拒交(2)

2017-06-02 10:02:14    新浪综合  参与评论()人

“之前都是晚上看房,交了诚意金后我想白天再看一次房,结果发现周边特别吵。”蔡先生说,他决定放弃该房,并要回诚意金。“然而中介却说,反正你要买房,诚意金先放这里,你再看看别的房子,肯定有你喜欢的。”蔡先生称,随后两个月其在此中介的介绍下不停地看房,但没看中一套,不过房价倒是又涨了一大截。这让蔡先生决定要回诚意金,但坚持了多次无果,最后扬言要投诉中介,这才拿回诚意金。

业内人士

对交诚意金可以说不

位于洛溪新城一地产中介负责人说,诚意金一直是二手房交易的霸王条款,但这大半年来随着广州相关政府部门多举措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这种情况大有好转。政府对楼市调控继续从紧,投资客减少,市场放盘量比之前也大大缩减。目前放盘的业主,大部分是想卖掉旧房子换新房,或卖小房换大房的人,所以往往是房源出一套卖一套;而购房者方面,受限购限贷影响,买房也相对谨慎和理性,不轻易出手,更不会盲目交付任何费用。对于市场上遍地开花的中介而言,行业竞争惨烈,往往一个楼盘的附近会开上五六家不同的中介公司门店,除了不同的中介公司竞争,还有来自同一公司内部员工的竞争,惨烈现状可想而知。

市民在买二手房时,完全可以拒交所谓的诚意金。首先,法律上并没有购房需交诚意金这一条款;再次,业主往往在多家中介公司同时放盘,购房者不在这家中介公司买房,可以选择别家,销售人员为了抢客源,是不会轻易让客人走的,会为此作出让步。

律师提醒

定好退还条件和时间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锋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地产中介公司向客户收取一定数额的诚意金,同时承诺协助客户进行合同谈判,只要是建立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这个行为并不违法。

不过,张旭锋建议购房者如果交纳诚意金,需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一份简约的书面文件,可以是《房地产居间合同》、《委托意向书》、《物业订购书》,或者是《认购协议》,这些契约性文件的签订,无论是对于客户还是对于房地产中介公司,都能够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张旭锋强调,在签订书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审核协议条款,看看是否明确规定所交诚意金为定金或诚意金什么时候转化成定金。另外,在合同中签订附加条款,明确诚意金的性质、退还条件和时间,同时对违约事实的认定、责任承担作出具体约定,这点非常关键。

那么,诚意金交多少较为合理?张旭锋表示,诚意金是一种营销手段,满足表达客户委托的诚意、鼓励经纪人前去约谈业主协商房价的需要就可以了,其认为以总价款的0.50%—1%较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