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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贷管理细则征求意见 P2P存管行属地化引争议

2017-06-02 10:11:00    证券时报  参与评论()人

上海网贷管理细则征求意见 P2P存管行属地化引争议

证券时报记者 罗晓霞

继厦门、广东出台网贷(P2P)机构管理实施细则之后,昨日上海金融办也发布了《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

按照《意见稿》要求,上海网贷平台在备案登记后6个月内,选择在上海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值得注意的是,已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的上海网贷平台中,近七成是跟未在上海设网点的银行签订协议。

据记者了解,这项要求在上海网贷市场引发一些争议,一些网贷公司将要面对更换存管银行的压力。

网贷平台

或更换存管方?

按照《意见稿》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选择在上海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这意味着,上海网贷平台只能选择本地银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作为存管行。

此项要求,在上海网贷行业引发争议,不少网贷公司面对更换存管银行的压力。

而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31日,共有61家上海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有42家平台与在上海未设网点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含已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

此外,19家开展上海网贷存管业务的银行中有11家在上海没有设立网点,与网贷平台签约排名前两名的分别是江西银行、新网银行。

新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新网银行与上海相关监管机构一直保持沟通。基于互联网的基因和银行属性,新网银行在存管合规性和监管数据信息上报等方面获得监管部门的肯定,并与各地金融办和银监局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对接,为更多网贷平台合规和维护客户资金存管提供支撑。截至目前,新网银行已经与超过70家网贷机构签署了存管合作协议,在几个省市成功上线数家平台。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意见稿》要求上海网贷平台在备案6个月内完成在本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作为存管行,但没有写明如果平台在备案前完成了存管上线,是否也要按照上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