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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将迎史上最强大招!河北4市住房限购升级

2017-05-25 14:48:03    燕赵晚报  参与评论()人

进入5月以来,多城市限购、限售,政策频出,针对京津冀地区更是紧锣密鼓出台限购新规。自日前河北出台统一限购政策后,规定外地人在环首都、环雄安购房须提供3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河北全面升级限购措施成为了市场关注的重点。截至目前,已经有承德、秦皇岛、唐山、保定四个城市积极响应加码调控。尤其是22日保定大力度升级楼市限购政策,推出“双限双竞”商品房拿证未满10年不准买卖,堪称史上最严厉限售政策。

承、秦、唐、保四市出限购新规

河北省政府的楼市调控统一意见提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并统一了限购政策,特别提出环首都重点地区更要提高门槛、从严调整限购措施。

河北出台楼市调控统一意见之后,5月15日,秦皇岛市政府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外地居民限购一套房,且需要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月17日,承德市住建局发布官方消息,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的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对购房人的家庭和户籍、住房套数、购房时间、交易时间等相关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日,5月17日,唐山市政府也发布了相关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继4月14日出台房地产市场限购政策之后,5月17日该市再次升级限购政策,明确规定,无法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房。

随后的5月22日,保定市政府出台意见,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主城区系指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主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暂停向拥有主城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住房。引发公众聚焦的是《意见》中,明确规定,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后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10年的,不得买卖,堪称全国最为严厉的“限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