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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房入住 租期长达10年(2)

2017-05-25 08:43:35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可以扩大租赁市场有效供给,增加住房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可以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开辟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可持续增收渠道,通过租赁房物业管理、配套服务,扩大农村人口就业,就地实现城镇化。

租金按周边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2017年4月,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以及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租赁住房已成为住房供应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市住建委介绍,今后5年,本市将继续加大租赁住房供应,计划供地1300公顷,建设租赁住房50万套,并主要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安排。

从区域上看,未来本市的租赁住房将结合“三城一区”(即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产业功能区规划建设,重点在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和新城的区域布局建设,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齐全,交通较为便利,充分解决周边就业人群的住房需求,促进职住平衡。

试点之后,北京集体租赁住房政策下一步又该如何落地执行?这位负责人说,本市将加快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创新融资模式,多方式筹措资金,“可以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投资机构、开发企业等单位合作开发经营,收益共享。”

此外,本市还将对租赁住房性质和用途进行严格监管,租金按周边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凡是租给保障房对象的,还可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