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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正在制定 专家:完全建立需5到10年(4)

2017-05-09 09:11:48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正因如此,保障公民“住有所居”是许多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目标和主要着力点。

但是,实现“住有所居”面临的困难也不小。1998年我国住房制度全面改革以来,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也促进了经济较快增长。但在住房市场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诸如房价上涨过快、市场秩序混乱、住房保障不足等新问题,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国住房法律体系建设滞后和法律规范的严重缺失。

于是,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在加强住房政策顶层设计的背景下,加快我国住房市场的法律体系建设成为关键。

顾云昌呼吁尽快修订《房地产管理法》,出台《住房法》:“《房地产管理法》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有很多不合适的条款需要进一步修改;与此同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把《住房法》建立起来,保障所有的城市居民都能实现住有所居。”

据顾云昌回忆,制定《住房法》的想法早在20多年前就有人提过,大概在十几年前,原建设部牵头起草《住房法》,这在当时也是原建设部的主要任务之一。但是后来这项工作又停止了,“没有人再弄,顾不上或者还没有想好,都有可能。”

最新的消息是,《住房法》或将提上日程。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22日,新华社发布的《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明年房地产市场新动向》的文章中首次提到了《住房法》。

新华社援引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的话称,促进我国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关键是建立一套长效的让房地产利润平均化的市场调节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未来要在调整我国住房发展内涵和住房发展定位的基础上,推动《住房法》的制定和出台,推进“让老百姓买得起”的住房政策的法制化。

尤其在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楼市定下了“平稳健康”发展的主基调,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下,《住房法》出台显得尤为必要。因为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国家在解决住房问题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通过法律稳固和规范涉及住房相关制度,调节和处理好住房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

“出台《住房法》的重点,就是要使每个家庭都有房子住,给老百姓住房提供保障。重点是给农民工等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这个问题在过去是没有过的。”顾云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