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创业公司,例如特斯拉也是这样的,产品成型后,开始卖期货。现阶段很多产品众筹,都是这个模式。
预期消费和卖期货,获得资金。
七
其实,发展到这里,都是合法合理的。剩下的就是涉嫌违法法或者完全出局的情况。
涉嫌违法的主要有四种:
1、挪用准备金模式;2、把类似预付金等存款性质的资金,挪走;3、收购产生大量现金流的公司,即使挣钱很少;4、随意掏空旗下子公司的资金;
针对第一种:
准备金,比如股民放在券商的准备金。以前上海首富,周正毅收购过富友证券,获得股民的买股票的准备金。再比如,去年频频举牌的险资,估计很多都违规操作了。
当然,这个模式不是说一定有问题,只要不肆意扩大,不挪走必要资金。问题不大。
这笔资金,相当于永久无息贷款。巴菲特不也是保险的“浮存金”吗?关键在于人心。
现阶段,最可能挪用的创业公司就是——摩拜单车和ofo。
针对第二种:
预付金和存款性质的资金,挪用走也很多。
这一次,易到用车显然就是挪走了打车客户的预付金。虽然官方申明,说是贷款14亿元里,只是借走了易到的13亿元。
当然,我这里提一下存款,是因为乐视有一个乐视金融,互联网金融板块,说实话,就是卖理财产品。
我相信乐视金融,主观上不会自融或者是挪走客户的存款金,但是就怕贾跃亭贼心不改。
但是申明一点:
由于金融的严肃性,如果以上分析,导致乐视金融,大规模体现,产生挤兑风波,即便乐视金融没有问题,也会死掉。
任何机构,都经不起挤兑。
希望,大家理性思考与投资。记住,写的这的意思,不是说乐视金融违规。我相信他们按照金融的合规性稳健来运营。
针对第三种:
就是收购现金流公司,把公司资金掏空。
这个方法,尤其适用于零售业。
至于具体收购现金流的企业案例,由于本人积累有限,记得以前看过类似案例,但想不起来了。模糊的印象中,黄光裕时期的国美,干过这些的事情。(欢迎大家提供案例)
目前,乐视在这块,没有动向。
针对第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