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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骗税虚开的上下游企业实施“全链条打击”(2)

2017-03-14 14:04:43    中国财经报  参与评论()人

一是影响国家财政资金安全。与其他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相比,骗取出口退税的性质更为恶劣,因为它把税务机关辛辛苦苦收到国库里的钱骗出去,变成了犯罪团伙的“收入”,损害了国家和全体纳税人的利益。

二是影响出口退税政策效应的发挥。通过实施出口退税政策,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部分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是国际通常做法。我国自1985年全面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对促进外贸出口、拉动国内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出口骗税使得守法合规经营的出口企业面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扭曲了出口退税的政策效应。

三是扰乱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损害外贸出口额这一重要经济指标的准确性权威性,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是扰乱正常的出口退税管理秩序。不法分子实施骗税,必然会在多个环节伪造或非法获得合法凭证,严重影响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严肃性。

那么,作为纳税人,应该怎么防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上述负责人强调了四点:一是提高防范意识,认真核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与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明细是否一致。二是认真核实开票公司信息。三是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最好不要用现金交易,也不要将货款支付到业务员个人账户。四是保留交易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凭证,如果在后续发现问题可以给税务机关甚至公安机关调查时提供依据。其实,最根本的,就是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不能贪小便宜,保证全部业务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