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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排头兵、首个自贸试验区诞生地的上海,将站上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新起点。《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上海市政府11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上海日前正式发布《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简称“上海扩大开放100条”,涉及金融业开放合作、构筑更加开放的产业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打造进口促进新平台、创造一流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
从上海扩大开放100条的内容来看,金融开放占据最大的比重。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周波介绍,在以更大力度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方面,包括32条具体措施,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对国家宣布的开放措施作了具体展开。比如“取消在沪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沪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二是对部分开放部署,提出先行先试。比如,对国家明确的三年后不再对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设限,表述为“争取3年内取消外资人身险公司持股比例限制”。三是突出上海的市场优势和功能特色。包括金融要素市场和自由贸易账户等优势。比如,“支持境外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市场,修改完善发行上市等规则”等。
此外,在构筑更加开放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方面,包括争取外资新能源汽车项目落地等17条具体措施。在建设开放共享、内外联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方面包括15条具体措施。在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的进口促进新平台方面,包括推动海关事务担保方式创新、协同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等26条具体措施。
据介绍,行动方案的100条开放举措中,90%以上可以在年内实施。“上海扩大开放100条”将按照中央部署推进落实,不涉及中央事权的地方事项自发布之日起立即启动,原则上大部分争取今年三季度落地。
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东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经过40年,我国的改革开放整体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从大环境来看,我国必须坚持继续开放迎接挑战,具体到上海来讲,上海过去是一个先锋的城市,最近几年更像是一个开放的先导指数,反映中国开放的未来的一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