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退役期到来,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2018-06-29 09:15:54      参与评论()人

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电动汽车研发团队成员张哲鸣指出,假如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处理不当,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其中的重金属一旦渗入土壤造成污染,数十年都难以修复。

目前回收行业总体规模不大,将建立全生命周期监管

“目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总体规模不大,此次深圳出台方案,对行业的绿色环保、规范化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圳市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绿色交通首席研究员刘建昌表示,目前用于公共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普遍能实现电池规范回收,但一些小型物流车、企业运输车等,由于回收网点较少、异地回收难等原因,很多企业会选择将旧电池卖给小作坊,甚至随意丢弃。

根据此前工信部等7部门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回收利用的一条原则就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原则——“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此次深圳规定,在深圳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市内设立不少于5个维保网点,负责动力电池的维修、更换和回收,网点回收的旧电池应及时交给符合要求的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对于下游的回收企业,深圳一方面要求建立完善的废旧动力电池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台账,鼓励企业自建、共建、共享回收渠道;另一方面,完善电池回收押金机制,要求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对动力电池计提一定额度回收处理资金,企业在完成回收处理后即可依程序申请相关补贴。

回收利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则是要树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

5月17日,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新车型自规定施行之日起实施溯源管理。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在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