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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佛山市推出的共有产权房个人出资比例最低六成,并且5年后方可买卖。
而这也是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推出共有产权房后,又一城市开启共有产权住房探索之路。
所谓共有产权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实际上,早在2007年,江苏淮安就在全国首推共有产权住房;上海则于2009年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建设项目;2014年,住建部等六部委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此次,佛山提出,共有产权住房配售价格应充分考虑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一般低于同期同地段楼盘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10-20%;个人出资比例最低六成,其余部分产权份额由政府承担;购买5年后可上市出售,但明确同等条件下,政府享有优先购买权。
据了解,2017年8月22日,《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印发。根据规划,广东将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根据定价标准及个人出资数额,确定个人和政府或者个人和有关单位持有住房产权的相应比例产权。除了佛山,目前广州、珠海、深圳等也在试点。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指出,近些年,各地都在有计划、有效、因地制宜地推进共有产权的保障政策落地。包括上海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共有产权房方向,北京针对首套刚需人群的共有产权房方式。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有着重要意义,北上广等城市的成功经验传递到全国,以满足更多居民合理的购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