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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大修解读丨税制更现代化,对国家创新起积极推动作用

2018-06-20 14:12:50      参与评论()人

综合所得税制应该是理想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目标。基于现实的考虑,先从综合与分类所得税制做起,也不失为一种务实的选择。综合所得按照年度计算征收,还可以避免一年之中各月份收入不均所带来的税负畸重畸轻问题,现代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目标也因此更容易实现。

现代化的个人所得税制需要建立在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健全的基础之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对税务部门来说挑战不小。综合所得征收和专项附加扣除都意味着原先的代扣代缴基本上不能满足依法治税的需要。一年结束之后,申报纳税和退税就成为许许多多纳税人需要完成的工作。这意味着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将大幅度提高。这次修正案提出的反避税条款,是量能课税原则落实的需要。纳税能力强的某些人,利用税法漏洞,少缴乃至不缴个人所得税,实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堵住漏洞,也将让个人所得税制更加现代化。

在国际税收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无论从吸引高端人才的视角,还是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视角来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的高税率应该大幅度下降。这不仅仅是提升税收的国际竞争力,也是在改善营商环境,而且对整个国家的创新也能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原标题:修法让个人所得税制更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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