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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大修丨关于个税起征点调整,你想知道的信息都在这里

2018-06-20 09:42:16      参与评论()人

刘昆表示,为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实施,草案明确了非居民个人征税办法,并进一步健全了与个人所得税改革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

算好个税明白账,十大关键词不可不知

新华社记者韩洁、陈菲、郁琼源

随着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6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牵动亿万百姓的新一轮个税改革拉开大幕。以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为目标,此番个税法修订一举一动备受关注,而要把自家的个税算好明白账,记者梳理出不可不知的十大关键词。

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制主要分为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分类个人所得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三种模式。综合个人所得税制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如1年)取得的各种来源和各种形式的收入加总,减除各种法定的扣除额后,按统一的税率征收。分类个人所得税制是对税法列举的不同应税所得项目,分别适用不同的扣除办法和税率,分别征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兼有上述两种模式的特点,即对一部分所得项目予以加总,实行按年汇总计算纳税,对其他所得项目则实行分类征收。

二、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总体来看,凡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均可界定为工资薪金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独立劳务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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