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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林海起诉海底捞侵权,海底捞回应:已停止播放

2018-06-14 09:09:27      参与评论()人

6月11日,海底捞回复成都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底捞从6月8日起曾尝试联系林海先生,但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之前海底捞与林海先生签订的作品授权协议于2017年11月18日到期。今天(6月13日)下午,海底捞再次发表声明称,协议到期之后未能续约是公司失误,继续使用林海作品是公司错误,目前海底捞门店已停止播放林海的音乐作品,“林海老师,您看这样可否?”

音乐人林海:屡次要求海底捞停止播放作品,对方置之不理

林海工作室回复成都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海底捞侵犯了林海就涉案音乐所享有的包括署名权、复制权、表演权等在内的著作权。但海底捞对此未做回应,林海工作室说“可能觉得不是厨房里的老鼠,不那么重要。”据了解,这是音乐人林海26年来第一次维权,之前也有公共场合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播放其音乐作品。

成都晚报记者看到,在林海向海淀区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中,第一被告为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为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事实理由中林海陈述道,海底捞通过向顾客提供舒适的餐饮服务体验来获得消费者认可,其中包括在店内循环播放唯美、清新的背景音乐。二被告未经许可,将其创作的《踏古》、《琵琶语》、《对歌》、《黛玉传》、《天龙八部241柔情4》等在门店循环播放,侵犯了其署名权、复制权、表演权等在内的著作权,对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工作人员对成都晚报记者表示,只要在未经创作者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作品的都侵犯了作者版权,如果对方是商业用途,可以要求进行经济赔偿。该工作人员称,像街头发廊、酒吧、餐厅等场所播放音乐也要拿到授权许可,正规的大型连锁超市、歌舞厅等一般都是得到授权的。“但一些小店播放背景音乐并没有授权,因为太普遍了,我们没有顾及过来。”而使用背景音乐的收费标准与门店营业额无关,是按营业面积进行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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