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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老板在洞庭湖圈3万亩私家湖 为何敢如此任性?

2018-06-12 18:00:14  新华视点    参与评论()人

沅江市规定,以闸口为中心拆除矮围堤坝总长度的20%,达到与大湖相通。记者在现场看到,此节制闸周围的堤坝纹丝未动。闸口所在的沅江市漉湖芦苇场一干部说,拆除的堤坝换了个位置,不在闸口附近。而当记者跟随他到达所谓的拆除处时,发现这里原本约30米高的堤坝,仅比周围堤坝矮了2米左右。

沅江市还要求拆除矮围中的附属建筑物,但记者见到矮围内多栋两三层建筑完好无损,没有一丝要被拆除的迹象。

记者问为何不按沅江市制定的拆除实施方案执行,这位干部表示,操作中确有调整,不过是“上面”同意了的。记者追问,是否有文件等资料证明,这位干部避而不答,却说“反正这是通过了验收的”。

拆除矮围为何如此之难?

近年来,湖南大力拆除洞庭湖区非法矮围,“夏氏矮围”能够不为所动,记者发现,其根本原因还是背后复杂的利益纠葛。

夏顺安告诉记者,到2014年才有政府部门表示其矮围不合法。“我长达13年违法,陆续投入了近2亿元,你们怎么才发现?”据此,他认为历史责任不应由自己背负,如果要清除矮围,政府必须进行补贴。

漉湖芦苇场相关负责人表示,芦苇场仅将芦苇地承包给夏顺安,但从未允许其在承包地建设矮围。可事已至此,光拆除费用就要几千万元,谁来出这个钱?

记者查看夏顺安与漉湖芦苇场签订的《湖洲租赁承包合同书》,发现上面写着“承包费根据市场行情,价格实行一年一定”。2014年至今,夏顺安承包的下塞湖没有上交过承包费。

既然夏顺安拖欠承包费,已经违约,政府为何不终止合同?漉湖官员回复记者称“要人性化操作”,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具体情况,以前状况好的时候,夏顺安帮助芦苇场做公共事业、场里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出了力。至于他违反了国家的规定,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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