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北京:与市场评估差价较大的限价房,将收购为共有产权房

2018-05-08 09:04:51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此次发布的《通知》规定,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限价规定自行销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

《通知》指出,收购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具备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购,其中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非京籍家庭作为优先组配售;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选购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市保障房中心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进行销售,其中建筑面积大于140平米的住房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

《通知》明确了限房价项目收购的具体操作,规定:一是在限房价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后,即可对该项目可售住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二是市保障房中心收购限房价项目时应在限期内向开发建设单位付清全部收购款;三是确定收购与否的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当调整。

“为改善新建住房的可支付性,促进住房市场稳定、防范住房价格泡沫化风险,北京市近年开始探索‘限房价控地价’的土地供应方式,形成了本《通知》所称的‘限房价项目’。目前,这些项目陆续达到了预售条件。由于‘限房价项目’在土地出让时确定的销售限价,与达到预售条件时项目周边住房市场价格存在差异,所以如何销售‘限房价项目’,社会上非常关注。本《通知》的发布,应该说是给出了一个探索性的解决方案”,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教授表示。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对此解读称,《通知》 “双防双保”,扼制炒房,确保限房价项目住房是用来住的。楼建波指出,限房价项目是按本市“限房价、控地价”方式竞得土地的开发建设项目,之所以说这个文件起到了“双防双保”的作用,体现在:“双防”既通过土地出让时提前锁定住房的上市销售价格,防止开发企业炒地推高房价、地价获取暴利,也防止住房出售时提前锁定的价格较市价偏低引起投资投机购房人炒房获取暴利;“双保”则既保障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也保护了刚需和改善家庭用来自住的住房需求不受到投资投机购房人的挤压。

北京房协副会长、秘书长陈志则认为,《通知》合理制定了有关规则,较好地兼顾了各方利益。

陈志表示,《通知》根据当前市场形势,兼顾各方利益,明确了限房价项目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的设定比例为85%。如果设定比例过高,收购项目过多,会对全市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造成影响,不利于商品住房市场的稳定;如果设定比例过低,则不仅会存在较大的牟利空间,而且政府持有比例较高,也会影响刚需家庭的购房积极性,毕竟这种转化而来的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相对直接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还是较高。所以,总的看,85%的设定比例是经过综合考量和测算的,按这个比例,目前已推出的限房价地块,经初步测算80%左右的项目应该不会被收购,将按照普通商品住房由开发企业销售,因此对这类项目总体影响不大。而且,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还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变化等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而不是机械地固定在某个比例,体现了管理方既兼顾当下又着眼长远,既兼顾各方利益又突出刚需导向的考虑。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

    点击加载更多相关新闻
    没有更多相关新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