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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客一份合同买多套房,香港收紧印花税新政抑制投机

2018-04-13 09:15:28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据新华社报道,香港印花税一直以合约为基础征收,而一份合约可以购买多个住宅,即可以“一约多伙(套)”或“一契多伙”。

此次通过的《第2号条例草案》明确了单一住宅物业的定义,即按实际物业数量而非合同数来收取新的印花税。按照定义,单一物业包括一个单位及在其紧接的上方的天台;一个单位及其毗邻的花园;以及因为拆卸分隔两个相连单位的墙壁(或其部分)而形成单一个单位的单位等。

事实上,《第2号条例草案》自2017年4月12日起已过渡实施了一年。此前,2016年第三季度香港住宅物业市场重现火热情景,投资需求旺盛。

香港政府在2016年11月4日公布新住宅印花税措施,即就住宅物业交易须予征收的印花税的税率从1.5%至最高8.5%增加到统一的15%,目的是协助减少投资需求和冷却住宅物业市场,但居民的第一份买卖合同享有豁免权,仍按照原税率执行。新住宅印花税措施在2016年11月5日生效,当时并没有限制以一份文书可取得的住宅物业数目。

审议《第2号条例草案》期间,香港法案委员会委员发现“一约多伙”避交新住宅印花税的情况呈上升趋势,削弱了新住宅印花税措施的预期效果。

香港税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该类个案在住宅物业交易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已由引入新住宅印花税措施前的大约0.5%,上升至2017年2月的1.3%,并在2017年3月进一步上升至2.4%。有委员认为,以一分文书取得多个住宅物业的交易显示了清晰的投资意图,因此不应获豁免新住宅印花税。

在这个背景下,香港政府认为有需要收紧就香港永久性居民作出的豁免安排,以防本地投资者利用豁免安排回避缴付新住宅印花税,并决定由2017年4月12日起,收紧有关的豁免安排。

香港政府表示,涉及以一份文书取得多个住宅物业的交易,在交易总数中所占的比率,已由2017年3月及4月的分别约2.5%和2.7%,下跌至2017年12月的0.1%。这清楚说明,经收紧的豁免安排已有效减少此类交易。

对于以"先买后卖"方式更换其唯一的住宅物业的人士,香港政府进一步表示,根据现行机制,当香港永久性居民取得新住宅物业以替代其唯一的原住宅物业,须先按新住宅印花税税率缴税,但如他/她可提交证明文件,证实他/她在签立新住宅物业的楼契日期起计的12个月内,售出其唯一的原住宅物业,可于法定期限内向税务局申请退还部分已缴付的印花税。

在讨论过程中,部分立法会委员(包括议员涂谨申、梁继昌及周浩鼎)提出应放宽单一住宅物业的定义,并举例最终被否决。香港政府表示,在厘定从价印花税的适用税率时,税务局须考虑每宗真实个案在交易时的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

关键词:香港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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