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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共享单车新政发布实施:押金专款专用,需为用户购意外险

2018-04-10 17:39:29      参与评论()人

保护用户权益方面,企业应当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事故赔偿机制,向社会公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并建立投诉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市民投诉。企业应当制定停车管理应急预案,在遇节假日、重大活动、重大险情及自然灾害期间,负责做好车辆应急调度和停车秩序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

加强用户资金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在加强资金监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尽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要求企业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或本市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金融部门和银行机构监管,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企业信息采集与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得公开或擅自泄露用户信息。企业应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采集保护等制度,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

运用技术和信用手段,引导用户规范用车

《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应利用电子围栏和电子地图等高科技手段,执行和落实“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车辆停放管理要求,采取在APP端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设立用车奖惩制度等方式,积极引导用户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通过信用管理手段加强对用户和企业的约束,《指导意见》中提出,企业应建立用户行为规范和信用评价管理制度,采取扣除诚信积分,提高用车使用收费标准等措施,建立管理“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用户取消用车资格,以引导用户文明规范用车。

实行实名认证,规范市民骑行行为

《指导意见》要求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用户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过程中,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骑行前应当检查自行车技术状况,确保骑行安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

(原题为《长沙共享单车新政发布实施 企业需为用户购意外险》)

关键词:共享单车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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