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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再否两家:华达新材被质疑是否存在利益输送(2)

2018-02-07 10:06:2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系医用敷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已成为国内医用敷料生产企业中产品种类较为齐全、规模领先的企业之一。实际控制人为鲁建国、沈振芳夫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门证券公司,于1988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批准成立,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1996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增资扩股,并更名为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再次增资扩股并更名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立。

此前的1月,发审委总共审核了50家公司的IPO申请,其中通过18家,未通过24家,暂缓表决3家,5家取消审核,通过率36%,为新一届发审委2017年10月17日开始审核以来通过率最低的月份。

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3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31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2月6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三)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向合营子公司联晟新材、关联方龙鼎铝业采购铸轧卷、冷轧卷等铝加工半成品,及向关联方鼎瑞机械、俊帆实业采购铝加工设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联晟新材的合营方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否和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联晟新材亏损的原因,发行人与其交易定价依据,发行人为联晟新材银行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否存在法律风险;(2)龙鼎铝业股权转让的原因、真实性,鼎胜集团将其实际持有龙鼎铝业49%的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伊晟贸易的合理性、是否真实,有无侵害发行人利益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3)报告期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是否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小幅波动,净利润大幅增加,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净利润同比增幅显著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3)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主要构成、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一致;(4)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与当期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变化情形相匹配;(5)当前财务结构是否存在重大风险,现金流水平是否足以支撑发行人日常经营与持续发展。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关键词:上会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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