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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三年21项任务防风险:处置问题公司、打击违规投资(3)

2018-01-17 14:46:5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对于资金运用监管制度,保监会将结合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制度。从严掌握资金运用试点,确保公平对待各市场主体。加强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投前、投中、投后管理的监管,建立对渎职行为和违规行为的终身追责制度。

对于现场检查监管制度,保监会将修订现场检查工作规程。加大全系统现场检查统筹力度,整合现场检查力量,提升现场检查效率。进一步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现场检查的公平、公正。完善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规范举报处理流程。

对于保险集团监管制度,保监会将修订完善《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有效防范保险集团经营风险。修订完善《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切实防范风险传递。建立健全有效防控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严格规范保险集团综合经营试点。建立健全集团偿付能力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预警工作机制,有效识别、计量集团总体风险状况。

对于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保监会将深入研究互联网保险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研究制定互联网创新型保险业务的监管制度。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支持行业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产品、服务和模式,引导新型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对于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保监会将加快推进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修订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偿二代制度执行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监管合作,建立防范跨市场、跨领域、跨地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推进建立分工协作、多维立体的风险监测体系,形成科学、高效、全面的决策支持能力。修订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

附: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

2017年4月以来,保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2017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始终把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践行“保险业姓保、监管姓监”。围绕“强监管、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服务实体经济”,制定实施“1+4”系列文件,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化解存量风险,稳妥处置重点领域和重点公司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对各类风险苗头和隐患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妥善应对来自行业内外的各种风险挑战。引导行业回归本源,推动业务结构转型,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加强监管队伍正风肃纪,彻底肃清项俊波流毒,重塑从严从实监管氛围。通过保监会系统和全行业共同努力,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行业总体风险可控,全行业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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