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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2)

2018-01-17 09:12:03      参与评论()人

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是提升老小区居民居住品质的重要手段。会议提出,今年计划开工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40万户,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同时,将根据功能分区和人口分布,科学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养老、商业、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功能齐全、通达便利的“15分钟生活圈”,进一步方便群众生活。

棚改旧改:今年济南市将继续加大棚改旧改力度,开工棚改项目34个,安置房41167套。

公租房分配:今年济南市将按照优先“保急需、保困难、保低保”的原则,继续做好政府集中建设公租房的分配选房及入住工作。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根据计划,今年我市将整治改造472个、749.8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惠及居民10万余户,同时推进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升群众居住质量。

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

强化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精准调控,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设区市主城区和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要限制住房转让,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限贷、限购等措施。

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或备案制度,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

配合国土部门,完善商品住房库存状况与住宅用地供应挂钩机制,改进土地出让方式,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前11个月,济南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价格涨幅连续11个月回落,政策调控效果明显。

对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进行查处。

前不久,市城乡建设委发布通报,对违规开展认筹且捆绑销售车位、地下室的济南景洪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全部认筹金,取消商品房预售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移交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原题为《济南楼市大变动!取消拆迁货币补偿奖励!推行租房提取公积金、落户、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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