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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精准打击影子银行:掐住向地方政府等违规输血的通道

2018-01-09 17:39:0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监管部门的政策逻辑非常明确统一:去杠杆、去通道业务,让银行业务回归本源。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即是压缩影子银行。

委托贷款补漏洞

委托贷款长期缺少监管指引。在2013年同业套利模式受限之后,委托贷款逐渐成为规避金融监管的通道。比如,由于委托贷款的资金用途审查和合规性要求没有那么严格,银行资金仍然可以通过委托贷款变相地为政策不允许的地方政府和房地产输血。委托贷款也因此被穆迪纳入了核心影子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

据华泰证券,2012年委托贷款全年新增1.28万亿元,到2013年全年新增翻一番到2.56万亿元。2017年严监管以及“三三四”检查对全条线风险进行排查,据中国人民银行每月披露的数据,2017年1月-11月委托贷款增量从2016年的2.19万亿元大幅缩水至7168亿元,而截至11月末的委托贷款余额为,委托贷款余额为13.91万亿元。

据澎湃新闻了解,委托贷款的违规行为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通过资管产品嵌套委托贷款规避贷款集中度、贷款额度、资本管理、期限管理方面的监管限制。二是银行把委托贷款变相为资管工具向企业推荐。三是企业挪用债务性资金用于委托贷款,获取超额收益。四是委托贷款资金投向限制性行业和领域,如违规用于房地产行业。

《办法》的出台或将从制度上巩固去年严监管补漏洞取得的成果,其对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都提出了合法合规要求。

在资金来源方面,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受托管理的他人资金、银行的授信资金、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其他债务性资金和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等发放委托贷款。其中,禁止商业银行接受“受托管理的他人资金、其他债务性资金”发放委托贷款这两条,关上了银行理财、券商或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债权型私募基金、“明股实债”类有限合伙基金等资金走委托贷款通道的口子。

在资金用途方面,明确禁止委托贷款资金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不得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增资扩股(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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