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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评海南房地产调控:从被动到主动,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3)

2017-10-13 09:20:46      参与评论()人

“计划管理”挑头

此次新政突出了商品住宅建设总量调控和土地供应管理这一特征,实行商品住宅年度建设指导性计划管理。对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停止办理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其余市县实行年度商品住宅用地计划管理。

霍巨燃说,年度商品住宅用地计划包括年度农用地转为商品住宅建设用地计划,以及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通过土地一级市场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以及已供应建设用地改为商品住宅用地,其用地面积规模合计不得超过下达的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具体看来一是控制总量,根据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省非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每年商品住宅开发有一定的总量控制。二是有序开发,该指导性计划综合考虑了市县人口、产业、资源、配套、品质、存量等多个方面因素,科学安排开发指导计划。三是调整布局,只下达14个非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的指导性计划,并向资源条件好、配套设施完善、市场较为成熟的市县倾斜。

同时,海南将停批产权式酒店。霍巨燃指出,尽管这几年海南省产权式酒店的发展有一定规模,但从目前情况看,相比于分时度假、共享型住房、共享农庄等新型模式,产权式酒店的发展模式已较为落后,且其开发建设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开发商承诺的高回报实际很难回报,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障,部分产权式酒店项目变相开发成商品住宅等。

严禁变相开发。为防止个别企业假借其他名义变相圈地开发房地产,新政提出,严禁以发展其他产业,建设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各种名义变相开发商品住宅。美丽乡村严禁批准新建商品住宅,特色小镇原则上不得批准新建商品住宅等。

此外,在租售结构方面,也着手进行指导性计划管理。新政提出了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措施,特别是提出了从2018年起,对人口净流入较大的市县,省里在下达商品住宅年度建设指导性计划时应提出商品住宅租售比例,各市县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可将租赁型住房建设比例作为土地出让条件载入招拍挂交易文件等具体操作要求,将有力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原题:《海南房地产调控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关键词:海南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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